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523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院简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服务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兵团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等17个专业大类57个专业,与塔里木大学等4所院校联合开展“职本衔接”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兵团工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兵团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项目、工业控制项目、移动应用开发项目国家集训基地、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连续承办十届兵团职业技能竞赛,被评为兵团优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招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2026年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
第六条
学院2026年在山西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14个,计划2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第七条
报考条件
1.已参加山西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必须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
2.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3.学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外语语种均无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八条
志愿填报办法
考生按照《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且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九条
报考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2026年4月11日9:30-14:00,持《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居民身份证》 等相关材料,到学院山西考点(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履行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按照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考试。
第五章 评价办法及录取
第十条
考试
(一)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
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成绩,不再另行组织考试,总分300分,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2.职业适应性测试
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总分3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时间:2026年4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地点: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1.打印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11日
2.打印网址:http://zj.btc.edu.cn/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及办法
1.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3.职业适应性测试缺考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学院单独招生网(http://zj.btc.edu.cn)。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院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5.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33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1000元/年·人(4-6人间)。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第十四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学院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学院将依法追究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邮编:841007
联系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17399115666、17767663888,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招生咨询QQ群:10624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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