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数据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山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规范学校依法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同数据科技职业学院、对口升学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也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同数据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dtskxy@163.com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山西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调整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大同数据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法定代表人:黎活明

大同数据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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