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班学费均为33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1000/年/生 ( 4人间 )
(二)资助政策
1.被我院录取的湖南考生,自愿原则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年可享受以下政策: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学费补助三年合计9900元;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2.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二十七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996-2927107。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三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4660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tmgx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996-2927187
程老师:13999010846 席老师:15538527985
晁老师:18999619160 孙老师:13899026122
彭老师:18935755125
邮政编码:841007
联系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将军西路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996-21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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