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轻纺职业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云南轻纺职业学院

2.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3.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全日制

4.学制:3年

5.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安宁市宁泊路54号

6.国标代码:14618

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且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认证、云南省教育厅监制的云南轻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承担招生录取相关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均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ynqfzyxy.cn)。

第七条 报考专业要求

服装设计与工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机电设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2026年职教高考各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认可云南省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职教高考平行志愿投档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除艺术类、体育类外,其余类别均按不含照顾分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依次、逐项比较,艺术类、体育类按不含照顾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一条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和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官网( www.ynqfzyxy.cn)进行查询。

第十二条 参加职教高考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考试和录取。

第十三条 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学校将于2026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未参加体检的学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450元/年·人

第六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办法

第十六条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构建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相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落实国家及省级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补偿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助力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第七章 入学

第十七条 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考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尽职尽责,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招生录取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0871-65166794

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71-6866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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