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滨海大道777号
学校情况简介: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是2015 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百鸟之都、阳光之城”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坐落在“高原明珠”草海北岸。校园规划用地800 亩,建筑面积25.1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在校生7000 余人,教职工544 人,其中专任教师493 人。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0万册,电子图书13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6722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我校获省级及以上学科与技能竞赛奖200 余项,其中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米兰设计周全国决赛等全国性重大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奖项16项。获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 1项—— 毕节新能源市域产教联合体,音乐表演和电子商务两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入选贵州省示范人才培养方案,获批教育部第二批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获批中德先进职业教育“汽车维修”“工业机器人技术”两个项目,成为教育部电子商务专业虚拟教研室基地之一。教师在贵州省青教赛、贵州省艺术教育优质课比赛等赛事上获省级及以上奖项6 项;获批省、市级纵向科研项目64 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26项,市级36项;获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省级三等奖1 项;校团委获贵州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获批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标科院系、样板党支部培育项目1 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分类考试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严格遵守招生工作中的“六不准”“十严禁”和“30 个不得”等纪律规定,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高中类: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中,2023 届及以往毕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考试科目且有8门课程达到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2024 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
2.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报考人员为我省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农民工、企业员工至少在我省务工(工作)6个月以上,高素质农民须有我省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三大类型人才培训经历,下岗失业人员须进行了失业登记,基层农技人员聘任岗位为专业技术岗。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志愿填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2026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高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2.征集志愿:第一轮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院校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考生第一轮录取成绩。对于跨专业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并以新的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学校测试时间定于2026年3月31日-4月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段请关注学校官网或等候电话、短信通知);如有征集志愿环节,另行安排。
(一)“高中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和高职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类”考生,不组织文化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潜质、职业倾向和综合素养。
(二)“中职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综合考试为合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总分300 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闭卷考试方式,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察岗位技能和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
(三)“专项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和高职招生院校要求的“专项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 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录取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 100 分,以“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
“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4.录取要求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建议女生身高162cm、建议男生身高 172cm以上,身高不在此区间内的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 元/ 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 元/ 年。
第十四条 助学金及其他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一档每生4200 元/ 年、二档每生3700元/年、三档每生3200元/年(分档实施)。
2.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 元每生每年(含专项助学金,每生标准为1000 元/ 年;免(补助)学费,每生3500 元/ 年)及国家教育资助。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最高不超过20000 元/ 年,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贸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 系人:曹老师王老师
电 话:0857-6339313 0857-2296688
传 真:0857-633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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