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2.院校识别码:4136013436

3.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5.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9 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 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六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区域布局结构、社会需求和各地生源情况,充分结合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Ⅱ度(色盲)或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第八条 我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等新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上述省jxncsxyzjb@163.com

我校网址:https://ncbcjxa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9 号邮政编码:332020

第二十我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我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0792-4391815

E-mail:ncbcjw@jxau.edu.cn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

第二十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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