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四川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07,主管部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第四条学校层次:www.scapi.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