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高职分类本科、专科招生专业目录

PART.2 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相应类别的报名条件。

本科对口单独招生报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我省户口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2.外省户口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简称“双12”条件);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简称“3个3”条件)。

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报名

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报考选择

1.考生可在本科对口单独招生、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素质评价招生三个类别中仅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也可选择“本科对口单独招生+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或“本科对口单独招生+高职(专科)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组合方式报考。每个类别可选报1所院校的1个专业。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时,可选择以特殊群体身份报考单列特殊群体计划的专业(经审核符合特殊群体资格的,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也可选择以一般人员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专业。退役军人应向招生院校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详细了解学费、资助等相关政策,审慎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PART.3 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高职分类招生的考生(含申请免试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具体如下: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8:00至1月11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照系统指示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

2.网上上传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1)所有考生均须提交:个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

(2)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须提交:海南户口簿、学历证明(网上可查询学历的可上传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4)申请免予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或免试入学的考生,须按免试条件、申请程序及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详见第八部分“免试政策”)。

3.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填写完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后,需等待招生院校对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待初审通过后,报名系统将向考生开放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功能。考生须在2026年1月17日17:30前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4.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1)报名本科对口单独招生或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须在2026年1月17日17:30前,自行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精神,考生需按每科38元缴纳高职分类招生文化素质考试费,共计114元(38元/科×3科)。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报名无效的,所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经招生院校确定免文化素质考试资格后,无需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

(3)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以及仅报名高职(专科)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考生无需缴纳考试费用。

(4)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考试费:

①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③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④烈士子女或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

⑤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⑥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⑦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须填写《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7),将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上传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审核确认减免缴费的考生名单及相关申请表报省考试局核实备案。

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1.准确填报免试专业。申请免技能测试或免试入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获得相关工种类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所涵盖的专业。

2.认真核对填报信息。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准确填报报名信息。考生所填写的毕业学校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近照等重要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学校初审通过后,不允许考生再修改信息。

3.规范上传个人照片。考生应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上传个人照片。个人照片为考试、录取、入学、学籍注册、毕业审查等有关环节校对使用的重要图像,应使用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图像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文件扩展名应为JPG,大小40K左右。个人照片图像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4),可到照相馆拍照。

4.遵规提交报名材料。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按时缴纳考试费用。考生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填写和缴费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6.妥善保管个人信息。考生在报名注册时所设定的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个人保管不当、泄露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避免报考类别重复。考生因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省外高职对口单招等各类招生考试报名,造成重复报名或录取,无法通过录取数据审核并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PART.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未从业的往届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或社区负责考核;已从业的往届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PART.5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格;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作出规范、准确、真实的结论。海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考生进行终检。

PART.6考试实施

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本科对口单独招生和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参考教材详见下表:

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两个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9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满分200分。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

职业技能考试组织有两种方式:一是高校校考。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实际需求,自主完成命题、考务组织及考核评价等全流程工作。二是多校联考。由开设相近专业的招生院校联合组成联考工作组,制定统一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多校联考专业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后续征集志愿时可在联考院校专业间互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各招生院校须于2026年2月14日前向考生公布职业技能考试方案(含测试内容、考核形式、评分标准、时间安排、考务要求等核心信息)。多校联考专业职业技能考试方案经联考院校集体审定后,报省考试局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满分400分。

4.免试考生成绩认定。(详见本方案第八部分“免试政策”)

考试时间及地点

成绩公布

2026年3月17日前,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上传至报名系统,4月20日前省考试局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PART.7 免试政策

免试类别及条件

1.免试入学

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试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4)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5)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6)退役军人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2.免职业技能考试

本科对口单独招生免予职业技能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予职业技能考试条件:

已取得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3.免文化素质考试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报考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单列特殊群体计划专业的,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4.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申请免试/免考的专业,须与获奖类别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的专业相符。

申请免试程序及要求

1.提交申请材料

(1)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申请免试入学的,须提交报考至少一种相关获奖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交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获奖证书。

(2)本科对口单独招生或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申请免职业技能考试的,须提交报考相关专业的获奖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须按以下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证明材料。

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交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应有失业登记记录。

农民工:须提交农村区域户籍(或证明,见附件3)、务工劳动合同或从业证明(非农产业,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须提交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2.材料提交方式

(1)退役军人专项材料提交:退役军人申请免高职(专科)

对口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免试入学的,须到报名的招生院校指定的地点提交退役证明和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退回考生,复印件由招生院校留存)。

(2)其他类型免试申请:考生需将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按系统提示规范上传到报名系统。

成绩认定规则

1.免试入学: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综合成绩记满分400分;

2.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

3.免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

PART.8资助政策

海南省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海南户籍或学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入学可根据相关政策享受10000元(入学、毕业各5000元)的学费补贴。

其他资助政策

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多元资助渠道,根据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政策,学生可申请以下资助项目:

1.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学年,面向优秀贫困学生。

4. 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4200元/学年; 一般困难:3200元/学年;退役士兵:3700元/学年。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以专业学费为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6. 勤工俭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享有月薪 450 元及与教职工同等待遇的用餐 800 元),助力为学生减轻经济负担。

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以上资助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均按国家、省级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PART.9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校区招生办公室301

咨询电话:0898-65969918、65969889、65969887

传真号码:0898-65969909

学校网址:http://www.hv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