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及代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3011。
第五条学院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学院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招生考核工作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分别负责考核组织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共同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相关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2026年单独招生计划425人(其中含退役军人类计划1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共计57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和考试院批复后,将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形式另行公布。
第五章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考生报名: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其中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9个科目全部合格(9个科目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地理、历史、化学),不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无效,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高考体检信息中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患有《指导意见》规定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未参加高考体检、体检项目不完整。
3.学院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岗位要求,对烹饪类专业体检要求作出补充规定:《指导意见》规定的视力要求调整为考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须≥4.5,无色盲,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备注:若拟录取考生高考电子档案存在上述情况,学院将取消其正式录取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s://wsbm.sdzk.cn/gzdz/)。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2月27日。
(四)填报志愿:
1.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1)普通类专业:设3个专业志愿(不含空中乘务专业、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退役军人类专业),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空中乘务专业:设1个专业志愿,不能与其他专业兼报(填报专业2、专业3志愿无效),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录取专业1填报空中乘务专业考生)。
(3)产品艺术设计专业: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录取专业1填报产品艺术设计专业考生)。
(4)退役军人类专业:设3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综合评价招生:设3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考生须认真阅读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并按照章程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全省统一平台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或放弃志愿。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的志愿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考试费:我院2026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备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登录学院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免试考生报名: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录取申请。免试考生选报专业须与获奖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符合选报专业春季高考专业类别要求。备注: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免试考生报考流程:
1.资格审核:免试申请表(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山东省高考报名网站打印)。考生需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要求如下:
(1)纸质版材料寄送要求:上述材料须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我院,收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前。邮寄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刘老师收,电话0532-86051513,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免试申请。
(2)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将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身份证、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于2026年2月23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idewzc@126.com。
2.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s://wsbm.sdzk.cn/gzdz/)。(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2月27日。
第六章考核
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测试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方案说明如下:
第十四条考核说明
(一)考核科目、形式及分值:
1.单独招生:
招生类型 | 考试科目 | 时间 |
普通专业(不含空中乘务、产品艺术设计、退役军人) | 文化素质考试(200分):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230分) | 文化素质考试:2026年3月7日;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学院不再另行测试) |
空中乘务专业 | 文化素质考试(200分):笔试(语文)+职业素养测试;专业技能测试(230分) | 文化素质考试:2026年3月7日;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学院不再另行测试) |
产品艺术设计专业 | 文化素质考试(200分):笔试(语文);专业技能测试(230分) | 文化素质考试:2026年3月7日;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学院不再另行测试) |
退役军人类专业 | 素质测试或面试(430分):面试(文化素质评估+职业潜力评估) | 2026年3月7日 |
2.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类型 | 考试科目 | 时间 |
普通专业 | 素质测试(300分):笔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200分) | 素质测试:2026年3月7日;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表现(学院不再另行测试) |
(二)考核时间:2026年3月7日(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三)考核地点:现场考试,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四)命题、考核与评阅:
1.试题均由我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命题、测试及评阅。
2.考核: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核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3.评阅:我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七章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一)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存在下述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含免试考生):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中任何一科存在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2.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80分、春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1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3.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依据综合评价档案赋分)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9个科目(9个科目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思想政治、生物、地理、历史、化学)成绩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备注:如满足录取条件生源不足,学院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计划优先转入生源较多专业或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学院依据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1.普通类专业(不含空中乘务专业、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退役军人类专业):分专业类别按“专业清”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低择优录取。2.空中乘务专业:按“专业清”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能与其他专业兼报,仅录取专业1志愿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总分、职业素养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3.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清”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能与其他专业兼报,仅录取专业1志愿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总分(语文)、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4.退役军人类专业:按“专业清”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评估、职业潜力评估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按“专业清”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素质测试(笔试)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语文(素质测试)、数学(素质测试)、英语(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八条公示拟录取名单: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外语测试科目为英语。
第八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请考生注意保留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体检舞弊或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学生学历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和山东省规定的统招生同等待遇。已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考生须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学院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放弃录取要求。
第二十七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全,体检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俄语、日语。
第二十九条退役军人类考生须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录取后统一编入全日制班级学习,学制三年。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已由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考生可登录教育厅网站及学院网站查询。
第三十三条申诉渠道:
考试申诉电话:0532-86051529;
录取申诉电话:0532-80677220。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电话:0532-86051513、86051512、86051666、86051599;
网址:https://www.qchm.edu.cn;
QQ专线:800088287;
传真:0532-86051513;
邮编:2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