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名称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490)。
第四条 办学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六条 学制
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招生范围
2026年面向黑龙江省内招生。
第九条 学院概况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59年,前身为黑龙江省戏曲学校,1972年更名为黑龙江省艺术学校;200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与黑龙江省文艺干部学校合并组建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标兵”等荣誉称号,2022年入选首批新时代文明实践省级示范点,2025年获批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牵头组建“全国冰雪艺术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冰雪艺术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构建现代艺术职业教育体系;主导成立“中国艺术职教学会数智赋能工作委员会”,牵头制定艺术类数字化教学标准,引领艺术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
学院办学层次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教育为辅,成人培训为补充,现设有舞蹈系、戏剧影视系、传媒系、艺术设计系、音乐系及思政部共6个教学系(部),开设28个高职专业。其中,舞蹈表演专业获评全国高等艺术职业院校骨干专业点;“花棍舞”和“东北秧歌”被“三部委”遴选为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建校六十余年来,学院深耕艺术教育沃土,培育出大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艺术人才,如作家张抗抗,剧作家张明媛、鲍十、李景宽、费守疆,书法家张戈,表演艺术家刘淑琴、赵三凤、白淑贤、邢美珠、李师友,杂技表演艺术家王虹,舞蹈家唐文娟、魏云、邱辉,歌唱家牟玄甫、金曼、刘和刚、于乃久、王邵玫,作曲家王宁、李黎夫,小提琴演奏家薛苏里,音乐制作人李盾,影视表演艺术家刘佳、刘之冰、张国强、佟瑞欣,画家吴团良、林建群,以及德云社青年相声演员孟鹤堂等,被誉为 “黑龙江艺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秉承“修学强能 精艺尚德”的校训精神,通过“教-创-演-赛”全链条培养机制,近三年累计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部级奖项150余项。此外,学院还多次受邀参加国家级文艺演出活动,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2024年春节团拜会文艺演出、国家大剧院2025年新年戏曲晚会及2025年哈尔滨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开闭幕式活动。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力打造新时代艺术职业教育新高地,为文化强国建设输送德艺双馨、技艺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人才。未来,学院将以“双高”建设为引领,以服务区域文化繁荣和国家文艺事业发展为己任,奋力谱写新时代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二章 招生专业
第十条 招生专业

注: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学费标准以省教育厅、财政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6年3月5日 9:00至3月8日15:00。
第二阶段:2026年3月21日 9:00至3月23日15:00。
2.填报方法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进入 “ 网报中心”,选择 “黑龙江省 2026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 口”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考生须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综合测试与录取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及科目
1.测试时间
(1)第一阶段测试:2026年3月14日8:30—11:30进行文化基础测试,13:00—18:00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第二阶段测试: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将于2026年3月28日8:30—11:30进行文化基础测试,13:00—18:00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在省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具体实施,分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200分,考语文、英语、综合;“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
第十四条 录取时间
2026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
1.第一阶段:2026年3月19日前,在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正式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
2.第二阶段:2026年4月2日前,在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正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2026年报考学院单独招生的学生,按照考生成绩“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1.对于综合成绩相同、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参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语文、英语、综合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额满为止;如果考生所报第一专业没有被录取,则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调整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六个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将其调剂录取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其他要求:
(1)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
(2)已被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退档,不准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6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的报名和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可在本年度高考工作结束后向院校提出退学申请。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学院的规定要求办理延期报到手续。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监察与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336958、87515676
纪检申诉电话:0451-86344674
学院查询网址:http://www.hljyzy.org.cn/
第二十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