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安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公安大学办学地点为:(一)https://www.ppsuc.edu.cn

(四)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s://zsjy.ppsuc.edu.cn

(五)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第三十二条 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央部门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中央部门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