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4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在分管领导下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组长:邵铁生周艳芝

副组长:孙秀珍李贺刘仁成刘宁

成员: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评卷工作组,技术服务组,网络安全组,综合服务组,财务收费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

1.招生宣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工作组组长:李一鸣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资格审查及录取工作。2.命题、考务、评卷工作组

组长:魏麟懿

责任部门:教学与科研处

职责:负责组织命题、考务及评卷工作。

3.技术服务组

组长:宋洋责任

部门:教育技术与实训中心

职责: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4.网络安全组

组长:腾飞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职责: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网络问题及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包括应急设备在内的应急维修准备,充分保证录取数据的安全。

5.综合服务组

组长:刘绍羽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车辆安排及有关领导接待服务工作。

6.财务收费组

组长:汪海友

责任部门:财务处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费用收支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刘俊利责任

部门:安全保卫处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校园安全保卫、试卷安全及车辆疏导工作。

8.纪检监察组

组长:郭轶夫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二、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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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发改委审批结果为准。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业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无对口要求。

三、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

1.报名条件: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完成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4月12日

4.报名网址:www.aszyjsxy.cn(单独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5.体检要求: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所确定的标准参加体检,学院将在入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考试报名后,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安排考试。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电话联系我院招生与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官网公布为准)。

(三)缴纳考务费考生在报名成功后登录单招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未缴费考生将不予资格审查和安排考场,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支付宝支付缴费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4月12日到期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6日、1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缴纳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支持打印准考证。考生将于2026年4月18日到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四、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学院根据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各自的学习内容和特点,结合本院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依据《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通知,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组织命题。

(二)考务管理

1.学院成立考务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核程序。

2.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切实抓好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组考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制,规范操作流程。

3.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整个考务工作按普通高考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同时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具体详见《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五、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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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一)考试科目

1.高中类(含中职生)考生考试科目如下:文化课考试(笔试):语文(120分)、数学(80分),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满分200分总分为400分

2.中职类考生考试科目如下:文化素质考试(笔试):语文(120分)、数学(80分),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笔试):满分200分总分为400分

(二)考试地点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三)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六、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一)高中类(含中职生)考生志愿表中设置3个有序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中职类考生志愿表中只设置1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各专业报考不受考生中职所学专业限制。

七、招生录取办法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高中类(含中职生)考生

(1)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

(2)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中数学成绩高者。

2.中职类考生

(1)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

(2)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中数学成绩高者。对所有类别的考生未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三)加分政策不执行加分政策。

八、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

九、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市发改(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表);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6人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有关程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措施: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年10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6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800元/生、3150元/生两个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十、申请免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我院将按照《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有关规定和程序于3月20日前办理免试录取手续(详见附件)。

十一、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考生可于2026年4月21日16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生可于2026年4月24日16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十二、考试成绩复核时间及方式

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前两日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成绩复核。

十三、举报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412-8999116

十四、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招生电话:0412-8402585、8402068

学校网址:www.aszyjsxy.cn

附件【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pdf】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docx】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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