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纪检室反映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共10个工作日;


5、受理部门和电话:


(1)招生就业处 0577-85108000


地址: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开祖楼2009室


(2)纪检室 0577-85108020


地址: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开祖楼1915室


邮编:325016




附件

2025年提前招生录取名单.pdf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