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 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精神,不断深化我省高等职业 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 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 号)、《辽宁省高 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意见》(辽教发〔2015〕155 号 ) 、 《关于开展辽宁省2026 年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 的通知》(辽教通〔2026〕40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 年高 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41号)、
《关于开展2026 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6〕16号)文 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我校2026 年单独 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 定录取原则、投档控制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孟宪彬、张国强
副组长:赵艳杰、宋京花、吴彩虹、李连实
成 员:李 君、齐永光、王贺丰、王 昊、权大哲、宝 航、姜明月、朴承哲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学生处。由 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招生宣传报名组、命题组、考务组、 纪检组、录取组、安全保障组、秩序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招生 工作舆情防范组等9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事宜。
二、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表1:2026年单独招生计划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最终以 省教育厅发布为准,学费标准最终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审批备 案为准)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办学 地点 | 学费 (元) | 备注 | 招生 对象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 与管理 |
3 | 阜新校 区 |
45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 类 ) |
3 | 阜新校 区 |
4500 |
师范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70101K | 早期教育(师范 类 ) |
3 | 阜新校 区 |
4500 |
师范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70113K | 艺术教育(师范 类 ) |
3 | 阜新校 区 |
5000 |
师范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阜新校 区 |
5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阜新校 区 |
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阜新校 区 |
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阜新校 区 |
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 类 ) |
3 | 沈阳校 区 |
4500 |
师范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70113K | 艺术教育(师范 类 ) |
3 | 沈阳校 区 |
5000 |
师范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沈阳校 区 |
4000 |
普通类 |
高中生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沈阳校 区 |
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70204 |
应用韩语 |
3 | 沈阳校 区 |
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备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二)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 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已完成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 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 〔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业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无对口要求。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只面向高中毕业生招生,其它专业不限。
所有招生专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学校按照普通高考或中 职对口升学考试体检结果作为录取依据。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令4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 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 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
1.报名
(1)网上报名:登录我校官网 http://www.1nnc.edu.cn 进 入2026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08:00时 — 2026年4月9 日下午16:00时,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下午16:00时。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 审查合格完成缴费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合格 考生名单将在官网上公布。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0日 — 4月14日,登录我校网址查询 资格审查信息(网址: https://www.1nnc.edu.cn/zsw/)。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后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缴费时间:2026 年3月11日 — 2026年4月9日。
(2)考生缴费方式:在我校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 求缴费。缴费完成即为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因考生自身原 因放弃考试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 试。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完成的考生登录我校2026年单招招生 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15日8:00—4月17日12:00。如自己无法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 指定时间到学校(沈阳校区)学生处打印并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 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工作。
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 行。详见附件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命题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招收高中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职 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2)招收中职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职 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3.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考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
表2: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8:30—16:00 | 高中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 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 中职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 学)、职业技能测试 | 笔试 |
4.考试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 号(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 科学校沈阳校区)
5.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 号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选择服从志愿的可在剩余计划的专业内调剂。
(二)考生成绩由语文、数学考试分数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高中生)或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生)分数三项之和组成总分。 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高中生和中职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普通高中生可报考三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 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成绩 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总分优先录取;文化 素质测试(语文、数学)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 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超过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服从调 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分配到未录满专业。
(四)中职毕业生可报考四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
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成绩 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语文、 数学成绩高者优先顺序录取。对于超过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分配到未录满专业。
(五)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 业院校开展免试入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的要求 于 3 月20日中午前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报送 省教育厅复核后,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厅、省招考 办和学校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四、录取审核
(一)我校按照考生的志愿和我校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当考生与其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有重复预录取情况时,我校征求考生意见确定预录取结果。
(二)预录取名单发布后,考生对预录取结果要在规定时间 内在单独报名系统中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确认预录 结果的考生我校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按照国家和辽宁省规定,凡被单招考试合格确认录取 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五、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 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4月22日8时前向学校提出成绩复 核申请,学校于次日12 时前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六、学费、住宿费收退费办法
( 一)收费标准:
最终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价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
住宿费标准:400元/年。
(二)退费办法:
根据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 一 步规 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 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 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 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三)给予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助学金48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150 元/人/年。
校内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 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 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 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
学校对孤儿减免学费和宿费,对特困学生学校提供勤工俭学、 绿色通道等。
七、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生对招生录取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24-86622725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11日-4月9日 | 考生网上报名、注册、填报志愿、报名 缴费截止 |
3月20日12:00时止 | 申请免试入学材料初审 |
3月21日 | 申请免试入学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复审 |
4月10日-14日 |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4月15日16:00止 |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4月15日-17日12:00 |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4月18日 | 组织考试 |
4月18日-20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4月20日15:00起 | 考生成绩查询、成绩复核申请、查询预 录取结果 |
4月21日下午15:00 止 | 成绩复审 |
4月22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 |
4月24日 | 录取备案、学校官网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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