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确保学院 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 ”)工作安全平稳、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按照《关于做好辽宁省 2026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41 号)、 《辽宁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校考工作规范(试行)》(辽教办〔2026〕3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情况,制定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天然 宁秋平
副组长:安 群 曹方明 李景龙 刘 颖 石书羽
成 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
1.组织协调组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单招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统筹,协调各组做好单招考试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安排考场巡查,保持各考点楼宇信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单招考试安全平稳、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2. 宣传组
负责部门:党委宣传统战部
工作职责:负责单招考试相关环节新闻报道;负责考试录取期间舆情监管;落实考试当天校园内相关指示牌、宣传板、拱门及条幅的布置,协助试卷运输组落实接收和取送运输试卷全过程的录像人员。
3.命题组
负责部门:命题单位
工作职责:命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模拟题库建设与修订;命题单位负责抽组命题及印卷人员,实施命题、印卷、分装等;把握命题难易度,提高命题质量,确保公平竞争;重点做好命题与印卷期间保密及安保工作等;命题单位由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试卷保管组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试卷接收、保管、封存,确保试卷安全;落实考试保障车辆、保密室值班人员,联系安全保障组落实安保人员,重点强化保密安保工作。
5.试卷运输组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试卷取送、回收与运输,联系宣传组落实试卷运输过程中的录像人员,联系安全保障组落实安保人员,重点强化保密安保工作。
6.考务组
负责部门:教务处
工作职责:负责单招考务准备、相关人员培训;负责考试组织与实施工作;负责考试期间违纪认定及突发事件处理。
7.评卷组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化评卷,按照要求格式提交考生成绩单;签订评卷人员保密协议;严格规范评卷行为;强化评卷保密工作;负责评卷现场录像刻盘等。
8.招生录取组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单招宣传、咨询、报名审核;负责对外发布单招成绩;负责单招录取、备案及后续相关工作。
9.监察组
负责部门:纪委
工作职责:负责单招期间申诉及举报电话受理;核查相关问题并给予答复;负责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关键环节监察;负责组织录像回放审查。
10.安全保障组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处
工作职责:负责考生入校核查及考场封闭安保工作;负责校园内秩序管理,提前清理考点楼前无关车辆,设置警戒线;负责封闭命题现场、评卷现场;协助试卷保管组和试卷运输组落实安保人员,提前协调交警、公安等部门。
11.后勤保障组
负责部门:后勤管理处
工作职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校园水电保障、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
12. 医疗保障组
负责部门: 门诊部
工作职责:负责安排考点医务人员;负责考场内考生临时患病及应急防疫等事项处理。
13. 监控组
负责部门:信息化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考场监控检修;负责考场监控与刻盘;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考点联络人员沟通;协助评卷组监控刻盘。
14.综合服务组
负责部门: 团委、学生处
工作职责:负责维持考场楼外秩序及处理突发情况;负责组织考生有序进场;负责为考生提供现场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学院代码:14189)
面向高中考生拟定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备注 |
01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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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440304 | 智能建造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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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440504 | 建设工程监理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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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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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420905 | 应急救援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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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420307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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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440402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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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4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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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440602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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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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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10203 | 软件技术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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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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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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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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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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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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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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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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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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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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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5000 |
|
22 | 440501 | 工程造价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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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440503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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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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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4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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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530701 | 电子商务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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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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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530605 | 市场营销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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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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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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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5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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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540101 | 旅游管理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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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5000 |
|
备注:单招计划以教育厅审核公布计划为准。专业收费以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面向中职考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备注 |
01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5000 |
|
02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5000 |
|
03 |
440402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5000 |
|
04 |
440403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5000 |
|
05 |
440501 | 工程造价 |
5000 |
|
06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5000 |
|
07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000 |
|
08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00 |
|
09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00 |
|
10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0 |
|
11 |
510203 | 软件技术 |
7000 |
|
12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5000 |
|
1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5000 |
|
1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4600 |
|
15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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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招计划以教育厅审核公布计划为准。专业收费以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三、报名及收费
符合辽宁省 2026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完成辽宁省 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报考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6〕21 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一)报名及收费
1.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11 日 9:00—4 月 8 日 16:00。
2.报名方式: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3.考试时间:2026 年 4 月 18 日。
4.报名收费: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120 元/人,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院单招考试概不退还报名费。
5.报名网址:https://www.lnjzxy.edu.cn; https://zs.lnjzxy.edu.cn
6.特殊说明:面向中职考生招生专业不设专业对口限制,中职考生可根据本人学习意愿报考,也可选择高中端口报考,按高中毕业生审核、考试和录取。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4 月 16 日 9:00—18 日 9:30登录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体检要求及相关费用说明
(一)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 2026 年高考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本学院招生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不再提出特殊要求。
(二)相关费用说明
1.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专业学费。学生住宿费分为十人间 500 元年/生、六人间 1000 元年/生、 四人间 1200 元年/生。
2. 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辽教发〔2006〕76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买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3.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10000 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10000 元/年/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 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 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3150 元/年/生。学院综合奖学金特等:3000 元/年;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学院综合奖学金二等:1000 元/年;学院综合奖学金三等: 600 元/年。
③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特困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招聘会申请助学岗位,通过劳动获得补助金。
④学院建立家访及临时困难资助制度,根据学生突发经济困难实际情况,通过家访及申请评定可获得 500-5000 元临时困难补助。
⑤孤儿大学生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可享受学费、宿舍费减免。贫困学生可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
⑥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程序:采取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与上报,学生所获国家奖、助学金在全部评审环节结束及资金到位后及时打入学生中国建行银行卡内。申请奖、助学金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组织命题
为规范开展学院 2026 年单招考试命题工作,确保单招考试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学院选聘学科专家组成命题组,参照国家和辽宁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制定单招考试大纲,依据高考命题的要求,结合学院所设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由学院严密组织并进行自主命题。学院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 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模拟题库建设与考试命题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单招面向高中考生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方式进行。单招面向中职考生以“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方式进行,依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9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 号)文件要求,确定文化基础课、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要点。
命题、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等工作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和辽宁省高考保密规定执行。
(二)考务管理
1. 学院单招成立考务工作组,加强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核程序。
2.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切实抓好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组考等关键环节,强化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规范操作流程。
3.依据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单招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前一天对监巡考人员进行培训。对考试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 36号)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
具体时间安排:上午 9:30—11:40(考试期间不休息)
说明:考生需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录音笔、接听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发现使用上述设备按违规处理。
(二)考试科目
面向高中毕业生考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各 150 分)30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 200 分,总分 500 分。
面向中职毕业生考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各 150 分)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 200 分,总分 500 分。
(三)考核形式
学院单招考试全部采取线下笔试形式进行。
七、评卷评分
学院 2026 年单招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目,采取扫描答卷网上评分模式,由系统直接比对标准答案自动评分,系统自动将每道题的得分相加,合成科目总分,无需人工干预,确保评卷的公平、公正与高效。机评结束后随机抽取进行复核,对零分、超高分、成绩异常波动的试卷进行重点复核。
评卷工作采取集中评阅、封闭管理,评卷场所全程录音录像,并由学校纪委部门指派专人进行监督。
八、招生录取办法
学院 2026 年单招报名设 6 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并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要求达到 220 分以上(含 220 分)。按照单招计划及考试成绩,遵循“志愿优先 ”原则录取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所有类别考生未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学院单招考试总成绩以实际参加考试取得成绩为准,不执行加分政策。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先根据文化基础课考试成绩比较,择优录取;当文化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时,再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按教育厅有关规定,凡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 2026 年普通高考及三二转段、五年一贯制和其他形式单招等。
九、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备案
单招考生考试成绩于 4 月 19 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于 4月 20 日 17 点前到学院进行分数复核。复核内容为:漏评、成绩合成或登记错误,如有上述问题评卷组织部门出具修改报告,经学院批准后予以更正,并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4 月 21 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各专业预录取分数线和考生预录取专业。
单招预录取结果于 5 月 6 日前报辽宁省招考办审核备案,正式录取结果在备案后当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公布, 网址:https://zs.lnjzxy.edu.cn。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19-2307251 ,0419-2302788
联系人:常老师、李老师、冯老师
(二)各招生专业咨询电话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咨询教师 | 咨询电话 |
01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田春鹏 |
18741965655 |
02 | 440304 | 智能建造技术 | ||
03 | 440504 | 建设工程监理 |
04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赵士恒 |
18341944006 |
05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
06 | 420905 | 应急救援技术 | ||
07 | 420307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
08 | 440402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赵丽丽 |
13610991880 |
09 |
440403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
10 | 4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
11 | 440602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
12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王 娜 |
15941959416 |
13 | 510203 | 软件技术 | ||
14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
15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
16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
17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范 宁 |
15141914315 |
18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
19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20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21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
22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刘宏亮 |
13941987717 |
23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
24 | 440501 | 工程造价 |
黄富勇 |
15902498746 |
25 | 440503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26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高德昊 |
13804195633 |
27 | 4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
28 | 530701 | 电子商务 |
黄 健 |
13941918787 |
29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
30 | 530605 | 市场营销 | ||
31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成诗淼 |
18340918625 |
32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
33 | 5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
34 | 540101 | 旅游管理 | 史博姣 | 18741986767 |
35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罗薇娜 |
13050763671 |
36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学院纪委申诉及举报电话:0419-4189336
联系人:詹老师
学院纪委负责考生申诉和举报受理,会同招生等部门及时查处并给予考生答复。
十一、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一)优选招考部门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有关报考杂志等刊物进行宣传。
(二)通过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招生宣传。
(三)充分利用学院公众号、微信群、QQ 群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四)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宣传团队向省内高中、中职等学校发放单招宣传资料。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6 年单招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单独考试招生具体事项 | 备注 |
3 月 11 日—— 4 月 8 日 | 1.高中、中职毕业生考生报名; 2.缴纳报名考务费。 | 具有 2026 年 14位考生号 |
4 月 13 日 | 与省招考办核对考生数据 | 资格审核 |
4 月 16 日—— 4 月 18 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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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7 日 | 1.单招考务培训; 2.布置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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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8 日 | 单招考试时间: 上午 9:30—11:40(考试期间不休息) |
|
4 月 19 日 | 公布单招考生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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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0 日 | 考生成绩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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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1 日 | 1.公布各专业预录取分数线; 2.公布考生预录取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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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6 日前 | 1. 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2.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
|
待定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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