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做好我校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3 号及兵团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概况
学校全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将军西路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简介: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5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第二师铁门关市,业务上接受兵团教育局和第二师铁门关市教育局指导。学院占地面积876亩,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实行“一院两区”管理,高职校区位于铁门关市,中职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设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高职专业38个、中职专业5个,覆盖农林牧渔、装备制造等13个专业大类。教职工419人,在校学生10310人。现有大国工匠1人,兵团高水平专业群1个,兵团重点专业3个,兵团名师工作室1个,兵团名班主任工作室1个,兵团“双师型”工作室1个,兵团英才1人,兵团维稳戍边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首批新疆工匠项目1个,师市第七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1人。
学院自成立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社会发展需求,在兵师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按照“立足师市、着眼南疆、面向兵团、服务新疆”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兵团七大主导产业、21条产业链积极探索创新发展路径,把学院打造成为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输出高地。
自办学以来,学院始终坚守“以德铸魂、以学立身、以和齐家、以技报国,培养光荣幸福的劳动者”的办学理念,近三年来累计斩获各级各类技能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400余项,其中涵盖国家级二等奖2项、国家级三等奖8项、省级一等奖38项,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生对象
符合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甘肃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考试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我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注: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五、招生专业
学校共设置招生专业6个,招生计划4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1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 |
2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5 |
3 | 应用化工技术 | 5 |
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 |
5 | 早期教育 | 5 |
6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5 |
7 | 党务工作 | 5 |
8 | 现代物流管理 | 5 |
合计 | 40 | |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说明
1.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甘肃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未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录取结果查询及确认
考生于4月3日至4日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如考生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未确认,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八、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2.住宿费 1000元/年/生。
(二)奖、贷、助政策
1.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受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2.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十、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与学历电子注册的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校在单招工作期间不收取考试费等任何费用,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与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也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2.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为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996-2927107。
十二、联系方式: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tmgx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996-2927187
席老师:15538527985 晁老师:18999619160
孙老师:13899026122
邮政编码:841007
联系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将军西路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说明:
1.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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