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 2026 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院校标识码:14475,省内招生代码:1314。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南通市江通路 48 号。
第三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 1956 年,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坐落于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 —— 江苏省南通市。学校设有数字供应链学院、数智财金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数字创意学院、数智商务学院、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军事与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 11 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设金融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营销类、艺术类、建筑类等 40 多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13000 余人。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委员会。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与就业处。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并协助招生与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流程和规定进行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产业人才需求,结合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确定提前招生计划。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已参加江苏省 2026 年普通高考报名,符合招生院校报考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10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报考普通类考生合格性考试须 8 门及以上达到合格;报考艺术类考生须 6 门及以上达到合格,并取得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我校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的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流程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3 月 12 日 - 14 日 17:00(第一轮)、4 月 14 日 9:00-15:00(第二轮),报名网址:gk.jseea.cn。如第一轮已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 6 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不得同时申请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第十二条 考核办法
我校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参加 “2026 年南通市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联合测试”(以下简称 “联合校测”),联合校测由南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联合校测对象:所有填报我校的考生(普通类、艺术类)。
联合校测时间:第一轮 2026 年 3 月 22 日,具体安排于 3 月 18 日前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c.jsbc.edu.cn)发布;第二轮 2026 年 4 月 19 日,具体安排于 4 月 15 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发布。
联合校测方式: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联合校测分值及内容:总分 300 分。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二选一)3 门课程,总分 280 分,命题依据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其中语文、数学卷面分各为 100 分,外语卷面分为 8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卷面分为 20 分,主要测试语言理解与表达、推理、常识判断和时事政治。分模块组卷,共设语数英 + 职业适应性测试统测、语数日 + 职业适应性测试统测两科。
联合校测题型:试卷结构采用客观题,具体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联合校测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南通市江通路 48 号)。
第十三条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 如遇特殊情况,报名和测试安排将及时进行调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考核时间与方式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录取原则,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办法:10 门科目按合格一门计 30 分,不合格计 10 分,总分为 300 分。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 联测成绩 + 政策性加分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联测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情况(见第二十九条 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美术)专业以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 艺术类(美术)省统考成绩 + 政策性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艺术类(美术)省统考成绩、联测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情况(见第二十九条 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予以加分录取:
烈士子女,加 20 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 20 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 5 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 10 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予累加。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联测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有关规定,收取联测费用 60 元 / 生,费用由考生于 3 月 15 日 - 16 日在我校相关平台缴纳,具体详见学校招生网相关通知。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 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具体为:文科类专业 4700 元、工科类专业 5300 元、艺术类专业 6800 元。
第二十二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 号苏财综〔2002〕162 号),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年人民币 800-1500 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高校学生宿舍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要求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与学费减免等国家资助项目,设有校级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减免等校内奖助项目,以及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类资助项目。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
第二十四条 工作日程安排
表格
时间 | 工作安排 |
|---|---|
3 月 12 日 - 14 日 17:00 | 第一轮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3 月 15 日 - 16 日 | 按要求缴纳联测费用 |
3 月 22 日 9:00-12:00 | 第一轮提前招生联测 |
4 月 7 日前 | 第一轮录取数据报省考试院备案 |
4 月 14 日 9:00-15:00 | 第二轮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4 月 15 日 | 按要求缴纳联测费用 |
4 月 19 日 9:00-12:00 | 第二轮提前招生联测 |
4 月 27 日前 | 第二轮录取数据报省考试院备案 |
6 月上旬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6 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679269、85238198
咨询 QQ:1158213844
学校微信:jsbc1956
学校网址:http://www.jsb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jsbc.edu.cn
监督电话:0513-85679216
监督邮箱:jssyjj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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