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简 介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日制高职院校、海南省内唯一获批“双高”学校的民办高职高专。2024年4月25日,学校回归新海航航空集团,正式加入辽宁方大集团,方大集团坚持发展企业要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对社会有利,符合对全体员工有利。
学校构建航空、航海、旅游免税三大专业集群,共48个专业,在校生1万余人。拥有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器维修、危险品运输、航空安全员、无限航区船员、免税品导购等培训资质30余项,拥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民航科普教育基地、汉莎飞机维修技术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海南省航海科技馆、退役军人培训基地、民航运输省级特色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等。
2025年学校在GDI高职高专(民办)排行榜排名全国第8,海南第1。在全国民办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排行榜(2023版)排名第4。
惠 生 政 策
退回学费:三亚航院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学生,无违规、违纪行为,如期获取毕业证,在方大集团(含下属单位)实习满1年(以下简称“实习期”),实习期满后向学校提交实习材料,并在毕业后在中国政府、中国企事业单位或境外注册的中资机构连续工作满2年,可申请退回学费。
免餐福利:为贯彻落实集团董事局关于增强师生体质、加强锻炼工作的讲话精神,全面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运动习惯,原则上适用范围内的三亚航院全日制在校生每周跑步合格且没有严重违反学校制度的学生,发放当周免餐积分。免餐积分可在免餐餐线使用,免餐餐线根据地方饮食习俗和学生健康饮食需求,科学、合理、灵活设计免餐餐谱,保证菜品质量,原则上参照两荤两素一汤标准,在此基础上丰富可选种类,满足重复取餐,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实习就业:辽宁方大集团面向三亚航院全体在校生开放五大业务板块实习岗位,实习期由所在实习企业提供免费食宿(三餐),购买人身意外险。按要求完成岗位实习,不违反企业纪律,考核通过后,则安排就业,正式入职后可享受一系列方大特色福利。
方大助学金:若学生从入学到进入企业实习期间没有违反学校制度(即未受到校纪处分)及企业制度,则发放方大助学金。部分岗位可按制度享受量化薪酬、绩效激励。
方威励志奖学金:秉持“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对学校有利,对师生有利”的价值观,三亚航院设立“方威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20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发放奖学金5000元,以帮助此类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更多学生勤奋向学。
报 名 类 型
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一)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三)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四)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专 业 目 录

报名方法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6日08:00至1月11日17:3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流程

四、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后,需等待招生院校对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待初审通过后,报名系统将向考生开放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功能。考生须在2026年1月17日17:30前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五、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一)正常缴费
报名本科对口单独招生或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须在2026年1月17日17:30前,自行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精神,考生需按每科38元缴纳高职分类招生文化素质考试费,共计114元(38元/科×3科)。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报名无效的,所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申请减免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须填写《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将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上传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审核确认减免缴费的考生名单及相关申请表报省考试局核实备案。
六、考试安排
报名材料清单
资 助 政 策
一、海南省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海南户籍或学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入学可根据相关政策享受10000元(入学、毕业各5000元)的学费补贴。
二、其他资助政策
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多元资助渠道,根据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政策,学生可申请以下资助项目:
1.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学年,面向优秀贫困学生。
4. 国家助学金:
特别困难:4200元/学年;
一般困难:3200元/学年;
退役士兵:3700元/学年。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以专业学费为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6. 勤工助学:学校每年提供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学生减轻经济负担。
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以上资助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均按国家、省级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