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26年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16:28:45 浏览次数:
一、学校全称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五、招生计划 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大类 | 学制 | 计划数(人)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交通运输大类 | 三年 | 5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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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交通运输大类 | 三年 | 30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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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中乘务 | 交通运输大类 | 三年 | 2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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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演艺术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5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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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音乐剧表演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1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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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摄影摄像技术 | 新闻传播大类 | 三年 | 10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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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新闻传播大类 | 三年 | 10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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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歌舞表演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25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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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音乐表演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133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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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现代流行音乐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6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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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音乐传播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5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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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影视编导 | 新闻传播大类 | 三年 | 111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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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戏剧影视表演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57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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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播音与主持 | 新闻传播大类 | 三年 | 5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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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物形象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1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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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书画艺术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17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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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76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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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动漫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2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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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环境艺术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143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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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56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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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艺术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33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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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14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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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舞蹈表演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1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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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国际标准舞 | 文化艺术大类 | 三年 | 4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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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认可加分后投档成绩。各专业录取不设置男女性别比例限制。除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的特殊专业外,学校不组织提前面试、专业测试及专项体检。
(二)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综合分投档规则接收档案。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安徽省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普通类专业
普通类专业按照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录取。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3.专业调剂与退档
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者调剂至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体检信息进行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体检信息、身份信息等。复查不合格者或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招生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毕业证书。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八、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6〕283号、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900元;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800元每生每学年(6人间以下,含6人)、1000元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人间,含4人)
九、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健全“奖、助、贷、勤、补、免、绿色通道”一体化学生资助体系:
1.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校层面: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学校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指南或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处公告。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51-64655938、0551-63876277
2.招生监督电话:0551-64655905
3.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artcah.edu.cn
4.官方微信服务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5.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8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30601
十一、附则
1.本章程由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或安徽省招生考试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