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第一部分者,不能录取;任何一侧肢体不能运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廓畸形者;色弱;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均不能录取临床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药学各专业;皮肤过敏症,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能录取药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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