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新生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可转入学院所在地,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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