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学生已取得某门课程学分,且已修读课程的学时大于或等于申请免修课程的学时的情况下,可向其所在院(系)提出相应课程的免修申请,由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因身体原因无法修读的课程,可申请免修,不记载该门课程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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