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可申请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免听课程不得超过当学期所修课程总数的30%。免听课程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考试; 对被批准免听的课程,学生应当参加该课程的实验,完成教师规定的作业,参加期中测验,方能参加课程结束时的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体育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原则上不得申请免听;
免听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所在院(系)教学领导签署意见,转课程所在院(系)教学领导审批后通知有关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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