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宫北路11号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
二、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07路、北国商城乘70路公交车城市学院(法商学院)站下车即到。
三、新生报到必带物品:
1、我院2011年录取通知书专递夹带以下材料:⑴《录取通知书》、⑵《考生当前信息》表、⑶《入学须知》、⑷《新生报到流程表》、⑸《城市学院综合保障计划》、⑹《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新生报到需持本人准考证和上述六项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各表中如需考生填写的内容,请在入学前填写完毕,以免入学报到时排队等候。
2、需迁户口的学生,带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一致,不能涂改。未办理身份证的注明“未办身份证”字样。石家庄市区非农业户口的新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中学时期的档案材料,党、团员带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分别开至中共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或共青团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0张。
四、注意事项:
新生如不能按时报到,须于9月13日前,来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及请假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6000元/学年/生。
2、住宿费800元/学年/生(六人间)。
3、三年书费1000元(毕业时多退少补)。
4、公寓物品:棉被、棉褥、床垫、床单两件、被罩、纯棉枕套、枕芯、纯棉枕巾两条、马扎、运动衣(上衣、裤子)、T恤一件、球鞋、遮阳帽,费用共计600元。
5、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供选择的学生平安险,保险费180元(三年)。
6、体检部门收取的体检费60元。
六、交费方式(为快捷的办理入学手续,推荐采用第一种方式):
1、银行汇款交费:请务于8月27日前将学费和住宿费汇至学院开户行,汇款用途务必注明本人14位“考生号”, 并提醒银行工作人员切勿遗漏此项信息,入学时请携带汇款单据。收款人全称: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注:因更名,暂用原校名);汇入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农路支行;账号:60912010200288;汇入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现金交费:报到时将现金直接交至学院财务收费处。
3、银行卡交费:新生可以将现金存入自备的银行卡(银联卡)中,报到时刷卡交费。
温馨提示:
1、持我院《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可半价优惠;报到期间(9月3、4日)火车站设有接待站。
2、新生的《考生当前信息》表,必须在报到时第二站交院招生办公室。
3、所有宿舍均已接入互联网,每人独享4M带宽。
4、我院不向学生作任何推销活动,为了您的安全和宿舍的公共卫生,入学时请不要在校园以外购买公寓物品,不要购买陌生人推荐的书报杂志,以免上当受骗。
5、新生报到咨询热线:0311—89653577,0311—89653588,0311—8965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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