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以学费、住宿费为主),具体贷款金额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杂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六年,借款人可在毕业后1至2年开始还款、六年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政府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毕业后开始按月偿还利息,本金的偿还可以在毕业后两年内开始。

  三、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四、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向贷款人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经学校加盖学校公章的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
  5、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复印件;
  6、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五、如国家、省助学贷款有新情况变动,按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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