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全面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各类志愿都在网上填报,停止采用纸介质机读志愿卡填报志愿方式。
(2)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权。一是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可以按教育部规定突破批次线录取本校自主选拔入围的“少数特别优秀”考生,由学校自行确定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将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二是省属本科院校参照教育部批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开展自主招生试点。试点学校原有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新增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三是部分高职院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在批次线上自主招收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试点学校原有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新增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调整全省高职统考科目和投档办法。高职统考科目由去年“3+专业综合”调整为“3+计算机应用基础”。招收参加全省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本科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不再按专业考试类别投档。
(4)调整武汉市与在汉8所部委属高校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和办法。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设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不再设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往年的录取学校调档线下20分,调整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第三批本科院校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时,如批次线上有效生源(指三本线上填报了三本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6)调整军事院校划线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军校招生执行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再单独划定一条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7)进一步严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管理。今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要监控录像,当场公布测试成绩,并由裁判员、记分员和考生三方签字确认。录取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带※号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由过去规定的第二批本科(二)分数线的60%提高到65%。
(8)体育专业身体素质测试总分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500分,体育专业投档成绩由原来的高考成绩与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调整为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
(9)增加优录项目,优录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今年优录政策性照顾项目新增: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