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招生人数纳入国家计划,按福建省有关独立学院招生批次和条件的规定统一招生。根据福建省招委会确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华侨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华侨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厦门工学院负责组织招生工作。录取工作的主要规定可参见“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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