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志愿录取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即对凡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若某专业录取不满时,由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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