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转入我院所在地,农业户口的新生迁入我院后即转为非农业户口。根据学生意愿,户口关系也可不迁入我院。需迁转户口关系的新生,凭我院正式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用字必须与升学考试及档案上用字完全一致,否则无效,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号码。武汉市考生户口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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