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了保护上线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录取时,省招办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根据其高考特征成绩和志愿投档。省招办还将邀请体检专家在录取现场专门负责体检咨询,对高校提出的残疾考生退档理由予以审核,督促高校按国家规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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