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学生就业办法已市场化。国家鼓励人才流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已不分公办,民办,都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就业关键在有没有文凭和能力,户口、档案已不是制约就业的“瓶颈”。2002年国家发文《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毕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工作,放宽落户限制,放宽审批条件。计划内统招生,采取本人自愿,可将户口和档案转入我院,就业后转入工作单位;计划外学生,在我院学习,毕业后可将户口和档案放在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思源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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