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六不准和六公开。
招生工作“六不准”是指: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招生工作“六公开”是指:
1、招生政策公开。
2、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
3、招生计划公开。
4、录取信息公开。
5、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6、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